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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不能爱。

你是否曾经喜欢上一个人,可是却不能爱?那个人既是异性知己,也是好友。没有其他朋友比对方更谈得来。很想爱,可是却不敢,也不能。只怕爱了,一切都会变了?

今早读了一篇文章,或对,或错。没有对错,只是观点不一样罢了。

其中一段写道:“似乎两人之间只要渗入感情元素,气氛就不一样了。比如去看一场好电影,有几对情侣在互相依偎陶醉之余, 还能正襟危坐的讨论那场电影的成就? 在无声胜有声的时刻,那实在太无趣了。” 我对这一段,是坚定的不认同的。

无声胜有声真的了无情趣吗? 难道两个人之间的默契,还不够填补那段无声吗?很多时候,只要我一个眼神,Andrew就能知道我要说/做什么。那对我来说,就算是多年好友都无法知道的。有时候,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拖着手,那种从手心里传来的温度,就好比成千上万的甜言蜜语。不是吗?

还有这一段:“我们知道︰有些东西会比爱情恒久,更值得我们追求。这种默契,是属于男女私情之外的,我如此相信。男朋友或是丈夫,都是另一个封闭而完整的圆,对我这个圆来说,可能是相交、相切或重叠,甚至根本在另一个空间,八竿子也打不着的。”

爱情当中,就不能有朋友间的感情和默契吗?这是哪儿门子的道理啊?友情的圆和爱情的圆,八竿子也打不着? 难道作了男女朋友,就没了友情?那么为何叫男‘朋友’啊?作了夫妻,就不再是朋友么?虽说爱情也有尽头。可是友情也不见得就比爱情恒久。

最后一段:“这种默契,是属于男女私情之外的,我如此相信。可是在这些男生、这些朋友面前,我却可以松开五花大绑,成为一条无限延长的直线,因为不用费心去画一个圆,或是费心去和另一条直线相交叉,我们只是各自奔跑,志同道合就彼此吸引, 成为两条,甚至一组平行直线,也许不属于同一个平面, 但是彼此知道、看得见、互相扶持、互相敬重。我期求这样的友情,这样的男生令我动心而不动情。”

我一直认为在伴侣面前作回原来的自己是最舒服的一件事。可是以上这段,似乎在说只能在朋友面前恣意放任,在伴侣面前却要小心翼翼。

友情就不需要费尽心思去经营吗?我们抽时间去见朋友,就已经是花费心思经营的一种。不是吗?当然经营一段爱情需要花更多的心思。可是,别忘了能够付出其实也算是一种回报,一种快乐。如果不想付出,只想回报,我看连友情都很难维持下去吧。

一对伴侣走在一起,就代表两个人愿意走在同一条路上。两个朋友走在一起,却不代表两个人都愿意走在同一条路上。这个我认同。朋友间就像两条平行线,你有你的走,我有我的走。间中大家互相扶持。到了哪天,当两条线渐行渐远,不再平行时,我们难免会懊恼遗憾一番。

伴侣走在一起的路上就大不同了。就算其中一方走远了,你仍然知道有人在后头跟着。愿意的话,歇一歇,等一等。不愿意的话,那就先走吧,把前面的路走平了,让落在后面的对方待会儿好走些。若是自己落后了,依然知道前方有人在等着,看着。可以的话,脚步加快些,赶上对方。不能的话,也不必心急,同一条路,始终都会赶上的。偶尔埋怨一下对方,可是路还是得继续走下去。能够牵着手一起走,是最好不过了。当然,有些时候,必有一方选择了另一条路。一个人,路还是得走。走不下了吗?为什么一个人就非得留在原地不走?或许前方有另一个愿意等你一起走的人。

我没遇上一个真正能够谈心不谈情的男生。曾经都有过几个要好的异性朋友,可是都是骗人的,都是对我另有企图。身边的朋友,有些口口声声说是红颜知己,好朋友而已。结果现在都已经是夫妻了!也看过朋友拍着胸膛说不动情,结果却陷得深,摔得狠。所以,我不相信红颜知己这回事。要嘛就动了心,用了情。要嘛就是保持朋友距离。红颜知己,也只是自欺欺人的名词罢了。

喜欢,却不能爱。没有这回事。世上只有,爱,却不能拥有。

还记得我曾经和他说过,“哪天要是你不爱了,请坦白告诉我。让我离开,不要让我笨笨的死赖着不走。” 既然不能再拥有了,那就放手啊。说得简单?或许吧。可是,路,还是得继续走下去。即使是,一个人。

时间

我们常说时间飞逝、感叹时间不留人、埋怨不够时间、希望一天有25个小时甚至更多。。。除了时间,我们也常常抱怨钱不够用、老是羡慕有钱人、总爱说自己没钱。。。面子书上朋友的一句留言,让我觉得好惭愧,好内疚。


“妈,孩儿什么都不多,最多的是时间,让我陪您吧!”


妈妈问我们什么时候回家,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回答“最近没空啊,再看吧”。


我们有时间找朋友吃饭聊天、看电影、逛街、在家闲着睡觉、上网或在面子书上溜个大半天。可是我们竟没有那几个小时的时间回家去看看年迈的双亲。路途遥远?假期大塞车?和朋友约好了?忽然间,这些都变成不是理由的借口了。只要有一颗心,不管多远,都会想办法吧?只要有办法,不管塞车与否都会到家吧?能事先约朋友,应该也能事先定好回家的日子吧?


父母看着我们一天天的长大,可是我们却无法看着他们一天天的老去。妈妈脸上多了几条皱纹,你知道吗?爸爸比上个月瘦/胖了多少,你晓得吗?没能看着双亲一天天老去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能够看着他们慢慢变老才是幸福的。


我们可以有时间陪自己的孩子,看着他们长大。为什么我们就没有时间陪陪曾经看着我们长大的爸妈?


爸,妈,我钱不多,没能给你们最好的。所以,我要常常回家把我最宝贵的(时间)给你们。就如当初你们把最宝贵的都花在我的身上。


后记:写着写着,突然好想家。死命的把眼泪往肚里吞。唉,原来我也愧对了爸妈那么久了。

习惯。一个人。

昨天朋友在面子书上分享了一篇短文。觉得写的还满贴切的。人,是习惯性的动物。一旦习惯了某某样东西,想戒也戒不掉。我们习惯了和父母一起生活,出来一个人住的时候总是很想家。当习惯了一个人住时,却又不习惯回家时父母的唠叨。习惯了伴侣的陪伴,没有了他/她时却又寂寞非常。习惯了一个人,反倒觉得只要有朋友,没有伴侣也不怎么样。习惯,其实是满可怕的。


我呢,从以前喜欢和朋友逛街买东西,到现在只喜欢一个人静静的逛,静静的买。以前Andrew还会陪我逛个大半天,现在的他可不是那么愿意了。以前有朋友一起,但久而久之品味不同,也渐渐疏离了。所以,我培养出了一个人逛街的习惯。有时还满喜欢和妈妈一起逛,因为妈妈总会说“喜欢就买吧,也还满漂亮的”。


我也习惯一个人浸泡在书香味四溢的书店里。有人跟着,我会觉得很别扭。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算和Andrew一起去,他也是去看他的杂志,而我就去找我要的书。就是不喜欢那种有人跟着的感觉。


当我开始渐渐的习惯一个人吃饭时,Andrew却不必作轮班了。现在我餐餐都有人陪。还有一件事我是不会一个人做的,也不会想要习惯的,那就是看电影。曾经试过一次,一个人到戏院去买票看The Fifth Element。感觉好无聊,好傻。在家一个人看戏还好,在戏院里一个人说什么我都不会再尝试了。宁可不看。


以下的这篇就是我朋友所分享的。

一個人久了,會懶得戀愛

一個人久了,朋友會越重要
一個人久了,會越來越喜歡聽歌
一個人久了,電話會常常忘記帶
一個人久了,就會養成一個怪癖
一個人久了,對愛情會越來越挑剔

一個人久了,除了寂寞點外還是蠻開心的
一個人久了,會慢慢變得成熟起來
一個人久了,會比以前更重視更愛父母,更重視親情
一個人久了,對所有的節日大多沒甚麼期待
一個人久了,聽到看到別人一對對的很甜蜜,心裡多少還是會有些介意

一個人久了,會喜歡買很多無謂東西,帶自己去很多很遠的地方
一個人久了,會覺得無拘無束自由自在天寬地廣
一個人久了,愛情會變得越來越不重要,取而代之的是錢和事業
一個人久了,會越來越理性,越來越現實

總之,一個人久了,是很幸福的時光

即使有一點點無聊和寂寞
但是游走在自己的街道上
甚麼都可以無所謂 沒有任何束縛

可是原來
一個人久了,是會上癮的

勇气。可加。

写错字了?不是。因为我没勇气,想要加点勇气。


怎么人越老越没勇气?人家都说越战越勇。可大家在职场上却是越战越没勇气。工作个十来二十年,恐怕把勇气都给丢了吧?


大姐在我的“面子书”上留了言,还蛮引人省思的。她写:“即没有勇气,就要面对..... 想想有什么比等杀头更可怕的, 你就觉得没啥好怕的了!!! 在社会工作的谁不想逃避?我们变成了机器,没有能力生产“勇气”,只有一肚子的“怨气”......”


说得好啊。或许,我们真的变成机器了,被这社会制度给调校成只准生产,不准生“气”。勇气也好,怨气也好,通通都只能往肚里吞。谁敢拿出勇气来,总是被别人看成“英雄”。孰不知这例外的英雄,只是把所有的怨气给发泄出来罢了。有苦自己知啊。唉。。。


大家都是打工的,为什么总要把另一方逼到墙角呢?那样的话有什么好处?当那一方反弹的时候,大家却说他没耐性,沉不住气。有谁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今天真是糟透了。就快被人逼得狗急跳墙了。忍着吧,哪天我真的跳了,做了“狗英雄”,那可真是件大快人心的事。呵呵呵呵。。。

谢谢你毛毛兔,这个下午真好玩。

上个月,我的几米珍藏又多了一本了。:)

纪伊国书屋的优惠卡上个月是最后一个月了。那天看见只剩最后一本!当然是快手快脚的把它买了啊。

书里边的画都是黑白的,但是并不会觉得枯燥。每一页都是满满的细节。真不知道几米是怎么把它们画出来的。佩服,佩服。

故事诉说一位老太太和动物园里的毛毛兔重逢,勾起了以往的回忆,共度了一个愉快的下午。虽然我用十分钟就把书看完了,但是那份感动却是那么的强烈。让人真的有点想哭。故事很短,有点意犹未尽。

糟糕了,真的深深地爱上几米了。



朋友.依旧.

就这样,我身为人妻也有一年又一天了。昨天也没特别庆祝,日子如常。

2009年就快结束了。感觉有点害怕。怎么日子过得那么快?是谁偷偷的把时间的齿轮给转快了?

在清理照片时,看见一些去年和网友们见面的合照。一时之间,一股暖流飘进了心里。嘴角不自觉地往上扬。这种感觉,这种发自内心的微笑,是一种幸福。

当时大家都好兴奋终于要见面了。一群女人聚在一起,七嘴八舌的,好不热闹。好令人怀念。。。现在大家各有各忙的,以往的一群人再也迁就不到彼此的时间。那种聚在一起,没有猜疑、没有隔阂的时光,看来是很难再重温了。现在大家只能在彼此的“脸书”上留言几句,让对方知道“我没有人间蒸发”。哈哈哈哈。

那段日子是快乐的。只能叹息好景不长。











 

MY FM DJ 林德荣

昨天和同事去吃饭,回来的途中告诉我林德荣会到我们公司来商讨一些事情。刚开始时我不相信。我以为她指的是我们的地产经纪阿Wing。她说不是开玩笑的啦,是真的MY FM DJ 林德荣!

林德荣不是什么天皇巨星。但是在马来西亚凡是有收听中文电台MY FM的听众,都晓得谁是林德荣。他也会演戏,曾在新加坡导演梁志强的几部电影里主演过。今年的“幸福万岁”,他可算是主角之一哦。现在的他,亦可算是电影明星吧。

好有幸哦可以那么近距离的和他见面,还握手拍照呢。也许很多朋友们都曾经在MY FM的户外活动里和他做过近距离的接触了。所以,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啦。只是心里还是掩饰不了那种兴奋和快乐。:)

他人还蛮不错的。以下的照片其实是重拍第二次了。第一次在会议室里拍的,好模糊哦!同事帮我们替他说,结果他爽快地又从会议室里出来和我们拍照。其中一位男同事和他一起拍单人照,我们女生当然觉得不甘心啊。于是每个人都轮流和他一起拍。哈哈哈!好开心哦!毕竟这也是一种回忆。

照片分享!

认识他的女同事们,就只有我们。我们的老板根本就不知道他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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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爱上了

昨天Andrew做晚班,整9点才放工。我害怕自己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就只好到KLCC去逛逛等他放工。最近的我好自制哦,逛街都不乱买了。真为自己感到自豪。哈哈哈!

KLCC里头唯一可以让我呆上几个小时的地方,非纪伊国书屋莫属了。7点半一到那,就直冲书店去了。今年四月在纪伊国书屋买书,获得了一张Daruma卡(达摩,亦象征好运)。有了那张卡,于4月到11月之间买的书籍都可享有28%的折扣。对爱书的我来说,这简直是可喜可贺的消息啊!但是,一个月只可用在一本书上。上个月忘了,浪费了。。。:(

走着,走着,一直都在英文书堆里打转。想买这本,也想买那本。可是仔细想想,家里还有好多书等着我去看哎。。。结果把手上拿着的两本书给放回原位去。嗯。。。好久没看华语书籍了。天啊,要找一本有趣有‘内涵’的华语书可真是难如登天!以前那些有才华的作家,现在的书根本就不吸引人。要不然就是没再出书了。

上个星期看见几米有新作品哎,但是没买。以前看过他的“向左走,向右走”,好漂亮哦。好有艺术气息的一本书。艺术得来又合逻辑,并不是无厘头的乱画一通。新作品名字叫“星空”。不知道里面画些什么呢?包得密密麻麻的,根本看不到。又不好意思到柜台去请小姐开给我看。哎呀,算了吧。买了它吧。反正折扣后只需RM37。

还没到家,在车上就迫不及待把包装给拆了。好美啊!回到家,再仔细看看。哇!真的好厉害哎!所有的图画都好漂亮哦!也好有创意!就这样,我爱上几米了!将来要慢慢收集他的作品了。

实在太欣赏他的画了。那种画中画、那种气息、感觉、颜色。。。太棒了!

其实我也是蛮喜欢画画的。但是画得不好,早就放弃了。哈哈哈!现在就只能从别人的作品上,提升自己的修养。嘻嘻。

在星空里航行,多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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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可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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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是用手机拍的,素质不好。请见谅。


心凉了

昨天无意之间发现了一件事,让我整颗心都凉了。。。

早前已经决定了,不要太介意,也不要那么在意。可是我还是没办法彻底的做到。

人说眼不见为净。可是无意间还是看见了。看见了也难免会惊讶一番。。。那种感觉,像是看见了恶心的东西,却也是心寒。

明明听见的是那样的,可是做的却往往和说的不一样。为什么要说谎呢?为什么要隐瞒呢?为什么要假装呢?为什么要那么辛苦的戴着面具呢?为什么要那么对朋友呢?为什么不喜欢却还要假装喜欢呢?太多的为什么。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我抓破了头皮了却还是不明白。或许假装是一种武器。啊,带着武器面对朋友?好可悲啊。。。也好可恨。:(

我阻止不了也做不到什么。那并不是我能力范围内所能做到的。唯一能做的,就是改变自己。心也伤过了、凉透了,那就够了。整理一下思绪、调整一下自己的心境,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有好多的朋友支持着我。那已足够让我继续的坚强站着,秉持着那份信念继续走下去。

Andrew不在身边,没人借我肩膀靠一靠、让我吐一吐苦水。只能在这乱写一堆废话,平衡一下。好了,够了,舒畅了。。。这里正下着绵绵细雨呢。。。今晚好好的和朋友们聚一聚,畅谈一番吧!

兴奋!

Andrew给我的提议,我终于把它付诸于行动了!哈哈哈哈!

开了一篇新页面(Page),叫“肉骨茶迷(Bak Kut Teh Frenzy)”!哈哈哈哈哈。。。就在右手边,Pages下,在About的下面。

但是页面不太好,不能tag,不能categorise,不能拥有个别的项目。或许迟点再把早前买的domain放上来吧。暂时就请朋友们忍耐一下下咯,不好意思噢,歹势,歹势。

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目的啦,只是竟然我和Andrew都那么喜欢肉骨茶,也吃过不少地方的,那就把我们所吃过的给记录下来。将来好看看我们究竟吃了哪些,哪些最好吃,哪些不好吃。呵呵呵呵。。。

下个星期一或许又会重游巴生噢,又可以去享受肉骨茶了!嘎嘎嘎。。。

吓到笑。Where Got Ghost.

前几天Andrew在电视上看见这部戏的预告片,就一直笑个不停。还说一定要去看这部戏。我问他不是最不喜欢恐怖片的吗,说什么很假,现在却一定要去看这个更假的。他却说就因为这部够假够搞笑,所以更应该去看。真是的,什么都是他说的。

昨晚又是星期三,又是特别票价,看戏去咯!我们又迟到了,都是塞车惹的祸。

“吓到笑”真的是超好笑的!也非常的有意义。真的好佩服梁志强!

戏里边说些什么,就让大家自己去看吧。这是部喜剧片,但是有些场面和气氛还满惊粟的。有些对白简直是让人笑破肚皮。

别太认真,去看一下,大笑一下,无妨。





心之所爱

昨天:接到了一通意外来电。是Gie。她大老远的从澳洲打来,问我是否确定出席她的婚宴。我当然会出席啦,那是毋庸置疑的。因为我是她当晚的摄影师啊。:)

很多人也许很奇怪,为什么最近我常写华语。嗯,写英语也可以啦。

坦白说,我爱华文。华语也毕竟是我的第一语言/母语。再说,华文可以很美丽、很动人。往往就那么简单的一个字,却可以包含着无数的情绪和意义。

从小到大,我都是受华文教育。小学念的学校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华小,但不是那种高级私立华校。六年的小学华文教育,可不是盖的哦!汉语拼音肯定难不倒我。哈哈哈。自卖自夸。至于英文呢,全都是因为一个人。六年级时,我有一位很棒的英文老师。就是她那从不间断的鼓励,我才有今天那一份对英文的热诚与执著。当时爸爸亦很好奇我怎么突然那么喜欢和他一起看英语节目。是的,我爸爸也是我的兴趣来源之一。他从没强迫我们一定要学好英文,但他总是叮咛着“英文很重要”。

上了国中,华文变成了次要科目。刚开始时确实有点不习惯,华文成了第二语言,一个星期也只有那么五六个小时的华文课。可是,我对华文的那份热忱并没有淡下来。中一加入了华文学会、中四开始和同学参加无数的华文竞赛,甚至还和几位要好的同学一同自导自演自编了两出话剧。中五必须在华文和会计科两者之间选择其一,我选择了前者。想当年要在一年之内背熟那360句的名句精华,那可真的不是开玩笑的!

家中华文造诣最高的,非妈妈莫属了。她可是私立独中毕业的。大姐的华文也是顶呱呱的。小时候看过她写的纪念册,文采好好噢。现在她的文笔也只能在电话简讯上发挥了。最有印象的是她对“如花似玉”的解说了:像残花那样,脸色发青像一块玉!哈哈哈哈哈哈。。。。。。

我阅读的小说和看的戏绝大多数都是英文的。现今好文采的华文小说越来越少了。最喜欢的华文小说是巴金的“家”、“春”、“秋”。

华文,始终是我的至爱。就像是初恋,忘不了、放不下。

英文,是我的真爱。跟随一辈子,不离不弃。

情未了

今早,又看到了一则让人心碎的消息。帕特里克斯威兹(Patrick Swayze) 敌不过病魔的纠缠,撒手人寰了。享年57岁。

早前从电视新闻上得知他患上了胰脏癌,一直在与病魔搏斗着。听了都已经够叫人心酸的了。唉。。。。。。

对他的了解并不多,但是“人鬼情未了” (Ghost)我倒看了几次。虽然是旧戏,却非常的浪漫,没有一次是不流泪的。我已忘了第一次看的时候是何时了。我只知道大姐就因为看了那部戏,所以好喜欢Patrick。

如果不提起他就是“人鬼情未了”的男主角,应该没有多少人会记得他。偶尔也会在某某颁奖礼上看见他的踪影,就只是那么的一瞥,没有人会注意到。没看过“人鬼情未了”的人,是绝对不会认得他。有时,觉得自己有两位较年长的姐姐是幸福的。让我不但崇拜自己这个年代的明星,亦有机会认识好多知名的老明星。

相信即使他不在这世上了,但是他的情与爱仍依然留在这里。

忽然间,好想再看一次“人鬼情未了”。。。好好的再欣赏他一遍。。。。。。

飞屋环游记

昨天真是糟透了的一天。忙得都快要窒息了,却还得被人家追着屁股这个快点、那个快点。

心情十分的低落,感觉那脑袋就快要爆炸了,那颗心也不知怎么的跳得好快。

突然想起我那可爱的另一半休假,便约了他去看电影。反正又是星期三,特别票价。原本想看郭富城主演的“杀人犯”,他却不要,问我看“UP”好吗。唔。。。也好啦,心情都已经那么低落了,是应该看部开心的戏来舒解舒解一下。

电影开场没多久,就已经够赚人热泪了!好感动。我一直在死忍,别让眼泪流出眼眶。眼睛一直是湿湿的,一直在吸鼻子,喉咙咽哽。。。。。。除了感动,也有滑稽和可爱的一面。有好几次我都是扯开喉咙大笑的。老人很可爱,小男孩好惹人怜爱。

已经好久没被一部电影这么地感动过了。感人的电影的确不少,但是能让人觉得暖和且贴心的毕竟不是很多。

到目前为止,只有一部卡通电影能让我一看再看,百看不厌。那就是“怪物公司”(Monsters, Inc.)。我超爱那部卡通电影了!!!我看了近乎10次了!哈哈哈!有一次还特地要Andrew把它拷贝进PSP里头,每次搭长途巴士都会看一次。:)

现在,我最爱的电影里又添加了一部。虽然是一部卡通片,但是其中的意义却是那么的真实与无奈。

啊。。。好想像戏里面的老伯伯一样。。。升啊,升啊,飞了,抛开这一切,探险去了!

UP Poster

九月

好久没写华语了。。。。。。


时间真的是不等人。一月时还在叹又得再捱多一年,现在却已经是9月了。很快的就要和2009年说再见了。哦不,应该是永别。哈哈哈哈。。。


回顾过去的9个月,学了不少东西。想做的事,有几件也做到了。想一想,日子过得还算开心的。当然不开心的事也有,部落格里也写过。但那些都不值得一提再提。伤心过,反省过,想通了,汲取教训,也不必再去耿耿于怀了。继续原地踏步的钻牛角尖,还不如往前看,向前走。


早前有个朋友说我总是记得一些不开心的事。说的正确一点,我并不是老是记得伤心事。那些不开心的事,成为了一种体验,教会我别再范同样的错。不开心的事也是一种鼓励。都是经过那些磨练,才会有今天的我。如果我不再去记得那些经历,那么我根本就不会有进步,不是吗?


快乐的日子更不用多提了,因为太多了。想写根本都写不完。哈哈哈!放在记忆里,时时提醒自己我是快乐的,那就够了。快乐的事才应该摆在心里收着,不开心的事摆在脑里纪念一下就好了。啊,我现在终于明白人家常说的“别放在心上”是怎么一回事了。好事要放在心上,不好的事就“别放在心上”。原来如此。


人生短短数十年,今日不知明日事。毕竟今日才是主角,才是最重要的。改变不了过去,那就改变今天。要改变今天,就得从改变自己开始。改变不了世界与别人,改变自己是最容易的了。麦克杰逊与王力宏都是这么唱的,不是吗?


If you want to make the world a better place, take a look at yourself and then make a change. - 麦克杰逊,Man In The Mirror


我可以改变世界,改变自己。- 王力宏,改变自己

又一天

时间过得真快。病了两天,明天又是星期三了。


好想用华语写部落格,但是有些朋友却不谙中文。感觉好像把他们排斥在外如果只是写华语。或许可以有个华语部落格。就这样决定,明天开始我的华语部落格!


婚礼筹备得也有七七八八了吧。我所知道和我所能做的都已经作了。接下来的有些根本就不在我控制范围里。姐姐刚打电话来说妈妈不知要怎么安排酒席位置。原以为那根本就不需要我去操心,没想到又回到我头上来了。幸好只是些亲朋戚友,加上自己的朋友也只有十来桌。否则还真的要我命!


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到时酒席会搞成什么样。更担心结婚当天我无法放下心,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的。。。好累啊。。。为什么就没人来对我说,“别担心,交给我吧!”


奥巴马和麦凯恩,究竟谁会坐上世界大哥总统的位子呢?我原本一心想要奥巴马胜出,但却忧心他无法胜任。可是想想,有谁没曾是新人?如果不给新人一个机会,那么世界上不是会有许许多多的人才被错过吗?如果新人永远没机会去踏出那第一步,那他们不永远都是新人吗?那何来的有经验之人啊?想必当时的麦凯恩也有过不少的机会吧,否则今日如何成为经验丰富的政治人物?新人上任未必是坏事,有经验之人也未必是能者!



多给身边的新人机会吧。就算是回馈社会,造福人群吧!
毕竟,我们也曾受过他人给于的机会,我们也曾是新人啊。
若想将当时身为新人所受之苦,授之于现在的新人身上,请你三思。恶性循环,永无休止。何不让那循环止步于自己呢?善待身边的人吧。

啊。。。写着写着,怎么写了一大堆大道理。。。天真。。。妄想。。。 是感触吧。。。

华人 华语

是的,我会华语。好多刚认识我的人都不知道我会华语。他们都会很吃惊,“啊,你会华语哎!”


我当然会华语。本小姐可是受华文教育长大的。哈哈哈!我可是可以堂堂正正的说我为身为华人而感到骄傲。


当他们知道我是受华文教育的,而英语也写得不错的时候,又是大吃一惊。“啊,你的英语怎么也那么好?” 那得多谢爸爸了。小时候,因为他是一家之主,电视机全都被他霸占了。而爸爸最爱看的就是英语节目。我们这些小毛头只能硬着头皮跟着看。看啊看的,渐渐的我也喜欢看英语节目了。可是姐姐和妹妹她们却一点都不感兴趣。后来家里经济情况比较好了,爸爸买了部电视机在他房间里。那架电视机变成了我和爸爸的了。哈哈。


虽然喜欢英文,但我并没舍弃华文。华文始终还是我的最爱。当大家为了避免去记背那三百句华文名句精华而统统选择了会计科时,我和几位同学却坚持选择华文。幸好当时做了明智的选择。


去年,终于有机会接触到英中文翻译。当时真的是工作的没日没夜的。酬劳却是少得可怜。现在想起真是不值得!!!


啊,好像有点离题了。哈哈。


来到吉隆坡,好多人都叫我要学说广东话。那为什么他们不学华语呢?为什么他们不学福建话呢?人家说,要入乡随俗。唉。。。


我是华人。我会说华语。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