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不能爱。

你是否曾经喜欢上一个人,可是却不能爱?那个人既是异性知己,也是好友。没有其他朋友比对方更谈得来。很想爱,可是却不敢,也不能。只怕爱了,一切都会变了?

今早读了一篇文章,或对,或错。没有对错,只是观点不一样罢了。

其中一段写道:“似乎两人之间只要渗入感情元素,气氛就不一样了。比如去看一场好电影,有几对情侣在互相依偎陶醉之余, 还能正襟危坐的讨论那场电影的成就? 在无声胜有声的时刻,那实在太无趣了。” 我对这一段,是坚定的不认同的。

无声胜有声真的了无情趣吗? 难道两个人之间的默契,还不够填补那段无声吗?很多时候,只要我一个眼神,Andrew就能知道我要说/做什么。那对我来说,就算是多年好友都无法知道的。有时候,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拖着手,那种从手心里传来的温度,就好比成千上万的甜言蜜语。不是吗?

还有这一段:“我们知道︰有些东西会比爱情恒久,更值得我们追求。这种默契,是属于男女私情之外的,我如此相信。男朋友或是丈夫,都是另一个封闭而完整的圆,对我这个圆来说,可能是相交、相切或重叠,甚至根本在另一个空间,八竿子也打不着的。”

爱情当中,就不能有朋友间的感情和默契吗?这是哪儿门子的道理啊?友情的圆和爱情的圆,八竿子也打不着? 难道作了男女朋友,就没了友情?那么为何叫男‘朋友’啊?作了夫妻,就不再是朋友么?虽说爱情也有尽头。可是友情也不见得就比爱情恒久。

最后一段:“这种默契,是属于男女私情之外的,我如此相信。可是在这些男生、这些朋友面前,我却可以松开五花大绑,成为一条无限延长的直线,因为不用费心去画一个圆,或是费心去和另一条直线相交叉,我们只是各自奔跑,志同道合就彼此吸引, 成为两条,甚至一组平行直线,也许不属于同一个平面, 但是彼此知道、看得见、互相扶持、互相敬重。我期求这样的友情,这样的男生令我动心而不动情。”

我一直认为在伴侣面前作回原来的自己是最舒服的一件事。可是以上这段,似乎在说只能在朋友面前恣意放任,在伴侣面前却要小心翼翼。

友情就不需要费尽心思去经营吗?我们抽时间去见朋友,就已经是花费心思经营的一种。不是吗?当然经营一段爱情需要花更多的心思。可是,别忘了能够付出其实也算是一种回报,一种快乐。如果不想付出,只想回报,我看连友情都很难维持下去吧。

一对伴侣走在一起,就代表两个人愿意走在同一条路上。两个朋友走在一起,却不代表两个人都愿意走在同一条路上。这个我认同。朋友间就像两条平行线,你有你的走,我有我的走。间中大家互相扶持。到了哪天,当两条线渐行渐远,不再平行时,我们难免会懊恼遗憾一番。

伴侣走在一起的路上就大不同了。就算其中一方走远了,你仍然知道有人在后头跟着。愿意的话,歇一歇,等一等。不愿意的话,那就先走吧,把前面的路走平了,让落在后面的对方待会儿好走些。若是自己落后了,依然知道前方有人在等着,看着。可以的话,脚步加快些,赶上对方。不能的话,也不必心急,同一条路,始终都会赶上的。偶尔埋怨一下对方,可是路还是得继续走下去。能够牵着手一起走,是最好不过了。当然,有些时候,必有一方选择了另一条路。一个人,路还是得走。走不下了吗?为什么一个人就非得留在原地不走?或许前方有另一个愿意等你一起走的人。

我没遇上一个真正能够谈心不谈情的男生。曾经都有过几个要好的异性朋友,可是都是骗人的,都是对我另有企图。身边的朋友,有些口口声声说是红颜知己,好朋友而已。结果现在都已经是夫妻了!也看过朋友拍着胸膛说不动情,结果却陷得深,摔得狠。所以,我不相信红颜知己这回事。要嘛就动了心,用了情。要嘛就是保持朋友距离。红颜知己,也只是自欺欺人的名词罢了。

喜欢,却不能爱。没有这回事。世上只有,爱,却不能拥有。

还记得我曾经和他说过,“哪天要是你不爱了,请坦白告诉我。让我离开,不要让我笨笨的死赖着不走。” 既然不能再拥有了,那就放手啊。说得简单?或许吧。可是,路,还是得继续走下去。即使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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